华都酒厂及南庄水库上游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机械租赁项目 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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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采购部 2024-09-19 08:40:12 567

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华都酒厂及南庄水库上游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机械租赁项目;

2、比选人名称: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

3、比选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

4、比选人联系方式: 黄思懿  15530859286

5、租赁需求:

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1m³)2台,租赁期10天;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1.6m³)2台,租赁期15天;载重汽车(10T10台,租赁期12天;自卸汽车(12T10台,租赁期13天;汽车式起重机(16T2台,租赁期50天;汽车式起重机(25T2台,租赁期13天;轮胎式装载机(3m³)10台,租赁期18天;洒水车(8T2台,租赁期50天;风镐20台,租赁期35天;空压机(10m³/min10台,租赁期10天。

6、租赁期:自合同签订3日内进场,已满足现场施工进度为基准,机械进场的规格、数量、型号已现场需求为准。

7、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88825.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税务局系统查询的年度信用级别为M级及以上的纳税级别证明。

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及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投标无效。

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所需机械租赁资产账面净值情况说明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919900分至2024923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响应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 CS_caigoubu@163.com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3)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采取线下递交的方式,响应文件装袋封装,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同时提交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文件(U盘形式)一份(电子版包含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响应文件应于20249299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北京昌水建筑有限公司采购部(一楼采购部)

010-89745057 扫描微信